北京将加强不可移动文物管控 非必要不安装护栏

近日,《北京市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区管理控制指南(试行)》开始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指南》明确了“保护第一、遗产第一”的原则,同时强调“减量化为主,非必要不安装”,防止文物建设性破坏和过度商业化。记者注意到,《指导意见》借鉴了北京市多年来在文物保护方面的独特经验和成果。比如,包括基于长城研究的修复植物的分类和处理技术,以及北京中轴线应用和保护过程中“改造第五立面、完善景观廊道”的经验等。亮点一:避免建设性退化和过度商业化 《指导意见》强调“保护第一、遗产第一、减量化第一、保护第一”的原则。这表明,要严格执行文物保护的各项管理规定。各风格元素的组织应以确保文物安全为基础,以保护文物及其历史环境的真实性、完整性为重点。风格元素应与文物的价值特征相一致,新旧可辨,避免建设性破坏和过度商业化。坚持最小干预,综合考虑文物保护、旅游需求、安全保障等。因地制宜地进行精细设计,提高设计的审美水平,营造古朴、自然、朴素、和谐的文物环境。同时,推动部门协调加强保护范围内各类风格要素的整体协调,综合考虑各类要素的位置、数量、体量、形态、风格、色彩、材质、质感,重点提升文物区域和重要观赏廊道核心价值的风格品质,实现文物文化环境整体协调。亮点二:非必要不设置护栏,并对旧建筑进行标记。 《意见》提出,要加强对文物建筑屋顶、墙壁、绘画、油画装饰等维护状况的检查。新技术可用于提高风格维护的有效性。仔细检查文物建筑体附着的植物(包括树木、灌木、草、苔藓等)的生长现象,根据其对安全的影响确定补救措施文物古迹和景观。除非必要,否则不应安装护栏。应当采用标志、绿化、技防、人防等代替护栏进行隔离。如需维护安全和秩序,安装位置应避免遮挡主要文物景观。不宜设置多层护栏。高度应低于或略高于文物护栏、女儿墙。高位护栏应保证从地面向上看时不可见。护栏的形式和样式应简洁、透明,颜色可与文物或环境的颜色相同。如果使用历史体裁,必须仔细研究,避免捏造,并且信息必须做好标记,以免与历史信息混淆。文物保护范围内新建、改建必要的展示建筑必须处理好文物本身和周围环境的关系。外观应与文化建筑适当区分。如果使用旧建筑,应制作信息标志。当保护范围较大时,还应与周边历史街区、历史文化街区、古镇、古村落相协调,组织影响景观廊道和第五立面的要素。保护范围内的城乡基础设施和交通设施应加强协调,尽量减少对文物和景观的干扰。亮点三:强化多维共治,引入文化保护志愿者。 《指引》明确了管理机制和各部门的管理职责。市文物局负责制定制定本市文物保护范围内文物的管理和控制标准,负责市级以上文物的保护管理和评估工作。各区文化和旅游局(文物局)负责区级文物保护范围内的文物管理和评估工作。规划、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会同文物行政部门,加强对文物保护范围内新建、改建建筑的风貌评价和控制。园艺部门负责配合文物行政部门协调文物保护范围内的古树名木及相关风物的保护工作。同时,一个规范建立文物分析数据库,定期为专班提供技术支持,为联席会议提供决策咨询。 《意见》提到,要加强多维度共治,建立支持负面清单式管控(日常检查要点)的“文物保护志愿者(组织)—管理使用单位—文物主管部门”协同监管体系,做到早发现、快纠正、经常纠正。依托定期城市体检,同步开展文物保护区域和特色专项评估。重点关注日常管理和风格分析中发现的重点问题,制定近期整改滚动清单,不断推动文物遗存质量持续提升。新京报记者詹胜杰,编辑,刘梦杰,校对,王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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