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南城县首例学校火灾案宣判:学校创始人等

新京报讯 据河南省方城县人民法院消息,2025年12月19日,河南省方城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被告人李宇、徐向阳、贾霞涉嫌犯民用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及事件一审案件。原告范永贵等人提起附带民事刑事案件,当庭宣判。因该罪,判处被告人李宇有期徒刑七年,判处被告人徐向阳有期徒刑六年零六个月,判处被告人贾霞有期徒刑六年。同时,对被告人李宇、徐向阳、贾霞处以刑满释放之日起五年内不得从事教育相关职业的处罚;驳回附民事案件原告范永贵等人的诉讼请求。经审理后发现,被告人李宇系方城县独树镇燕山铺社区英才学校(以下简称燕山铺英才学校)的实际控制人。 2018年,被告人徐向阳被任命为李宇所在学校的校长,全面负责学校的日常运作。被告人贾霞是该校三年级教师。他住在三年级男生宿舍305号,兼职做宿舍老师。 2024年1月19日22时45分左右,学校305男生宿舍(当天实际入住学生33人)发生火灾。火灾发生后约15分钟,消防部门接到报警,消防人员赶赴事发地开展救援工作。由于大火强烈,经全力抢救,仍有13名小学生死亡,4名小学生受伤(其中重伤1人,轻伤3人)。燕山堡英才学校已开学长期违规评级学校且未取得《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校舍不符合要求的;火灾发生时,屋顶水箱和大楼内部消防栓内无水,无法发挥初期灭火作用;独立烟雾火灾探测报警器断电且发生故障。民警及时报警,耽误了最佳逃生机会;学校日常管理不严格,未见学生携带打火机到校的问题; 305宿舍入住人数严重超标;相关人员不熟悉应急处置程序,事发时没有有效组织305宿舍学生的疏散。事件发生后,方城县独树镇英才学校签订了一份补偿协议。与13名遇难小学生的近亲签订协议,向每名遇难学生的近亲支付各项费用130万元。上述赔偿已于2024年1月支付。防城县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李宇、徐向阳、贾霞明知燕山堡英才学校校舍及教育教学设施存在危险,未采取措施纠正或及时报告,造成重大事故。其行为已构成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此次火灾事故造成13名小学生死亡、1人重伤、3人轻伤。后果特别严重,社会影响非常恶劣。三被告人应当依法从严处罚。被告人李宇、徐向阳、贾霞违反职业要求,疏忽履行职责。落实安全管理责任,造成特别严重的后果。服刑期间,自刑期满之日起五年内不得从事教育、教学相关工作。原告范永贵等人事发后依法获得赔偿,其诉讼请求依法不予支持。根据三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以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法作出上述判决。当事人近亲属、多名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以及多名群众旁听了庭审。编辑 毛天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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