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贝壳财经讯(记者 艳霞)立案不到两个月,科创信息就收到监管部门的“初步罚款”。 11月17日,科创信息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中国证监会立案通知书》。因公司涉嫌违反信息披露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公司立案。最新公告显示,科创信息及相关责任人已于12月23日收到证监会湖南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预告通知书》。据悉,科创信息及相关责任人涉嫌违法的事实是于2023年4月,大有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大有科技(简称:大有科技)从事服务器及应用软件销售业务。科创信息从事上述业务时,对货物不具有控制权。尽管明知业务模式,仍采用总额法确认收入,不符合相关规定。同时,科创信息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过程中对前述业务价值进行了不当调整。上述行为导致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营业收入增加463,201,93.97元,占本期披露营业收入的33.57%;营业费用虚增32,601,645.30元,占当前时态披露营业费用的33.57%;增加收入12,792,144.79元,占本期披露总收入的71.94%。 2024年4月27日,科创信息发布《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对公司前期财务数据进行更正。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损害程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湖南监管局拟决定对科创信息给予警告,并处以150万元罚款;对所有相关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不同数额的罚款。广东环宇精茂律师事务所徐跃辉律师表示,根据相关司法解释,投资者于2023年19月至2025年11月17日期间买入科创信息(300730)股票,并于2025年11月18日及之后出售或持有科创信息股票,其利益被诉至公司,其利益受到损害。投资损失。最终条件索赔的内容以及是否胜诉将由法院决定。陈莉 编辑 陆谦 校对